赴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大学交换学生项目

发布时间:2015-04-30浏览次数:930来源:哈尔滨工业大学教务处

      根据我校与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大学间交换生协议,每学期可选派我校本科在读大二、大三年级学生(包括五年制专业大四学生)赴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大学进行交换学习,交换期限为1学期。交换学习期间,对方大学免收学费,其他费用需学生本人自理。项目具体内容以每学期选派通知公布信息为准,可参照附件:2015年秋季学期赴港澳台地区大学交换生项目信息及注意事项。

 

附件:2015年春季学期港澳台地区大学交换生项目信息及注意事项.pdf